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為什么不能應用于經(jīng)常有人停留的場(chǎng)所?
發(fā)布日期:2022-10-31 瀏覽量:552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2010版)
規范條文:
1.0.5A二氧化碳全淹沒(méi)滅火系統不適用于人們經(jīng)常停留的地方。
3.2.二氧化碳設計濃度不得小于滅火濃度的1.7倍或34%??扇级趸荚O計濃度可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采用。
條文解釋?zhuān)?
1.0.5A考慮到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一旦發(fā)生誤噴或泄漏,很可能對人員造成傷害。我國發(fā)生了幾起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誤噴和儲瓶間二氧化碳泄漏事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為避免系統誤操作或泄漏造成的人身傷害,規定經(jīng)常停留的地方不得使用二氧化碳全淹沒(méi)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的危害
低濃度二氧化碳對呼吸中樞有興奮作用,高濃度對中樞神經(jīng)系統有麻醉作用,常伴有空氣中氟含量降低引起的缺氧血癥,但也能抑制呼吸,導致一系列中樞神經(jīng)癥狀。
人們進(jìn)入高濃度二氧化碳環(huán)境,幾秒鐘內迅速昏迷、反射消失、瞳孔擴張或縮小、尿失禁、嘔吐等,更嚴重的是呼吸停止、休克,甚至死亡。固態(tài)(干冰)和液態(tài)二氧化碳在常壓下迅速蒸發(fā),可導致-80~-43℃低溫會(huì )導致皮膚和眼睛嚴重凍傷。
慢性影響:經(jīng)常接觸高濃度二氧化碳的人可能有頭暈、頭痛、失眠、易興奮、虛弱等神經(jīng)功能障礙。國內外是否有慢性中毒。
不同濃度的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影響
當空氣中二氧化碳體積占1%時(shí),會(huì )使人感到氣悶、頭暈、心悸;
當空氣中氧化碳體積占4%-5%時(shí),會(huì )使人感到哮喘、頭痛、眩暈;
當空氣中氧化碳體積占10%時(shí),會(huì )使人神志不清,呼吸停止,導致死亡。
二氧化碳的設計濃度不應小于滅火濃度的1.7倍或34%。遠高于10%會(huì )導致窒息,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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